骑行不戴头盔?来当安全宣传员!斗门交警创新执法方式

摩托车是不少斗门区群众的代步工具。为全力防范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,斗门交警大队创新执法方式,让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走上街头,在路边做510分钟的“安全宣传员”,通过“身份互换”深刻体验文明交通安全的重要性。

最近一段时间以来,斗门交警大队组织开展“一盔一带,身份互换”交通安全宣传活动,让那些被查处的不佩戴头盔骑行的驾乘人员,在路口协助交警劝导不戴头盔、不靠右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,通过这种“身份互换”方式,带动大家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。

“刚才你开摩托车过来,但你没戴头盔,应该要戴好头盔的,现在请你参加交通安全宣传,穿上小马甲,拿着小旗子和宣传单,看看有哪些也是不戴头盔的,向他宣传文明交通安全行为。”5月15日,在井岸镇田洋市场路口,斗门交警对骑行不戴头盔的吴女士说道。

在协助交警执法的5分钟时间里,“安全宣传员”吴女士对拦停的一位未佩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,宣传交通安全法规。“以后出门一定要戴头盔,无论走多远、走多近都要戴着。”吴女士表示,通过体验执法,让她深刻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,今后会摒弃交通陋习,遵规守法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据了解,斗门交警大队当天共劝导不佩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13起,宣传教育群众3274余人,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。斗门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海波表示,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、文明、守法出行意识,该大队将持续开展不佩戴头盔劝导活动,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。“按照市民文明日的工作要求,接下来每个月都有一天时间来开展这个专项活动,除了沿用上述形式外,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法。”

文字:张帆 图片:梁冠贤 编辑:陈刚 张文单 责任编辑:孙宁
骑行不戴头盔?来当安全宣传员!斗门交警创新执法方式
观海融媒 2023-05-16 20:07

摩托车是不少斗门区群众的代步工具。为全力防范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,斗门交警大队创新执法方式,让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走上街头,在路边做510分钟的“安全宣传员”,通过“身份互换”深刻体验文明交通安全的重要性。

最近一段时间以来,斗门交警大队组织开展“一盔一带,身份互换”交通安全宣传活动,让那些被查处的不佩戴头盔骑行的驾乘人员,在路口协助交警劝导不戴头盔、不靠右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,通过这种“身份互换”方式,带动大家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。

“刚才你开摩托车过来,但你没戴头盔,应该要戴好头盔的,现在请你参加交通安全宣传,穿上小马甲,拿着小旗子和宣传单,看看有哪些也是不戴头盔的,向他宣传文明交通安全行为。”5月15日,在井岸镇田洋市场路口,斗门交警对骑行不戴头盔的吴女士说道。

在协助交警执法的5分钟时间里,“安全宣传员”吴女士对拦停的一位未佩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,宣传交通安全法规。“以后出门一定要戴头盔,无论走多远、走多近都要戴着。”吴女士表示,通过体验执法,让她深刻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,今后会摒弃交通陋习,遵规守法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据了解,斗门交警大队当天共劝导不佩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13起,宣传教育群众3274余人,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。斗门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海波表示,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、文明、守法出行意识,该大队将持续开展不佩戴头盔劝导活动,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。“按照市民文明日的工作要求,接下来每个月都有一天时间来开展这个专项活动,除了沿用上述形式外,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法。”

文字:张帆 图片:梁冠贤 编辑:陈刚 张文单 责任编辑:孙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