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湾区构建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协同机制 护航区属国企高质量发展

近日,珠海市金湾区审计局和区国资办联合印发《珠海市金湾区区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协同工作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通过构建工作会商、信息共享和计划实施、问题整改、成果运用、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等“五项”协同机制,推进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同,提升国有企业监督效能,赋能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根据《办法》,区审计局和区国资办将建立工作会商机制,双方及时交流、通报工作情况,研究协商双方协作配合中出现的政策性、专业性问题,研究提出创新国资国企审计、国资监管方式的对策建议;建立计划实施协同机制,区审计局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充分征求区国资办意见,结合国资办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情况,科学合理谋划国有企业审计项目计划,防止重复审计,提高审计效率,形成监督合力;建立成果运用协同机制,双方充分利用已有的审计成果和专项检查意见,对多发问题、易反复发生问题、共性问题,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,建立长效机制,同时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要作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、董事会评价的重要内容;建立问题整改协同机制,共同提出审计整改工作要求,共同跟踪督促整改,对拒不整改、推诿整改、敷衍整改、虚假整改的,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;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协同,双方共同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机制,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体系,规范有效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。

下一步,区审计局和区国资办将依托双方监督范围、监督对象、监督方式的互补性,落实好“五项”机制,针对权力集中、资源密集的工程项目、资产出租、投融资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同频共振,协同监督,推动形成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闭环机制,构建区属国企大监督格局。

编辑:金湾区审计局1 曾翠琼 责任编辑:金湾区审计局1 杨文俊
金湾区构建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协同机制 护航区属国企高质量发展
金湾区融媒体中心 金湾区审计局 2024-08-16 22:10

近日,珠海市金湾区审计局和区国资办联合印发《珠海市金湾区区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协同工作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通过构建工作会商、信息共享和计划实施、问题整改、成果运用、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等“五项”协同机制,推进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同,提升国有企业监督效能,赋能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根据《办法》,区审计局和区国资办将建立工作会商机制,双方及时交流、通报工作情况,研究协商双方协作配合中出现的政策性、专业性问题,研究提出创新国资国企审计、国资监管方式的对策建议;建立计划实施协同机制,区审计局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充分征求区国资办意见,结合国资办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情况,科学合理谋划国有企业审计项目计划,防止重复审计,提高审计效率,形成监督合力;建立成果运用协同机制,双方充分利用已有的审计成果和专项检查意见,对多发问题、易反复发生问题、共性问题,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,建立长效机制,同时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要作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、董事会评价的重要内容;建立问题整改协同机制,共同提出审计整改工作要求,共同跟踪督促整改,对拒不整改、推诿整改、敷衍整改、虚假整改的,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;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协同,双方共同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机制,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体系,规范有效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。

下一步,区审计局和区国资办将依托双方监督范围、监督对象、监督方式的互补性,落实好“五项”机制,针对权力集中、资源密集的工程项目、资产出租、投融资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同频共振,协同监督,推动形成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闭环机制,构建区属国企大监督格局。

编辑:金湾区审计局1 曾翠琼 责任编辑:金湾区审计局1 杨文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