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纸上”要严,“街上”也要严!《民生新观察》关注公共场所控烟话题

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。为有效控制公共场所吸烟行为造成的危害,保障公众健康,提高城市文明和国际化水平,日前,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发布《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拟在室内公共场所和10类室外公共场所实行禁烟。

随意吸烟的行为到底如何杜绝,如何监管?控烟措施如何才能不只是“纸上最严”?本期《民生新观察》节目邀请市人大代表、市律师协会会长田学东和市政协委员张金宝走进演播室,共同探讨相关话题。

市人大代表田学东(中)和市政协委员张金宝(左)做客演播室,探讨公共场所控烟相关话题。

走访:

公共场所吸烟行为随处可见

近日,记者走访了我市几家商场发现,这些属于室内较为密闭的场所,在消防通道的楼梯间设置了吸烟室。但“烟民”却不在吸烟室里吸烟,而是散落在楼梯台阶上“吞云吐雾”,对张贴在吸烟室门上“禁止在吸烟室外吸烟,违者罚款500元”的告示视而不见。在一些相对老旧的商场和农贸市场,有人更是直接在室内就叼着香烟,旁若无人地走到哪儿吸到那儿。

走访中,记者在公交车站、医院门口、情侣路旅游景区等几类人员较为密集的室外场所,都发现不少市民吸烟的现象。

对此,部分受访市民表示,无论是在室内还是室外公共场所吸烟,对自己和他人健康都是有害的。尤其是未成年人,如果被动吸入“二手烟”,对他们的成长很不利。因此,带孩子去一些密闭场所就会担心有人抽烟。

有的受访市民表示,严格控制吸烟是一座城市文明的标志之一。珠海作为旅游城市,更应该在严格控烟方面走在前列,向一些国际化大都市看齐,营造更加宜居的环境,吸引更多人来珠海旅游、定居。

也有受访市民认为,抽烟是个人行为,不少人都有抽烟的生活习惯,控烟不能“一刀切”。在一些密闭的空间必须严格控烟,不能因为有人抽烟影响到不抽烟人士、孕妇、儿童等人群;但是,在一些开放的空间,应该给吸烟的市民提供一些场所,满足他们吸烟的需要。

立法:

10类室外公共场所拟禁止吸烟

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我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拟实行政府主导、分类管理、场所负责、公众参与、社会监督的原则。

《征求意见稿》拟在室内公共场所和10类室外公共场所实行禁烟,如“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、教学、培训、活动服务的机构、场所的室外区域”“医疗卫生机构、文博单位、公园、旅游景点等场所非吸烟点的其他室外区域”“海滨沙滩、海滨浴场、情侣路沿线绿道及人行道”等。

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,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个人,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,可以处50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处以200元罚款,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;情节严重的,处以500元罚款。同时,《征求意见稿》还明确了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,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,通报批评并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
参照:

国内多地加快控烟步伐

近年来,我国部分城市控烟立法步伐加快,多地陆续修订或出台控烟政策。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西安等地都已逐步实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,在科学立法的同时,加强执法监管力度,控烟成效明显。

2010年3月1日,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正式施行。这是世界卫生组织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在我国生效后,大陆地区首部省级人大颁布的控烟地方法规。2017年3月该条例修订,实现室内全面禁烟。2022年10月,该条例再次修订,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。数据显示,控烟立法以来,上海市成人吸烟率连续11年呈下降趋势至19.4%,提前达到“健康中国2030”目标任务。2015年6月,《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》正式实施,成为北京“史上最严控烟令”。条例明确规定,室内全面禁烟,且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、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、体育场、儿童医院等场所的室外区域,均为禁止吸烟区域。数据显示,《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》实施后,北京市职工因急性心肌梗死和脑卒中入院人数当期分别即刻下降5.4%和5.6%,其中脑卒中的增长趋势每年减缓15.3%。

2018年11月,被称为西安史上“最严控烟令”的《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》出台。该办法规定,室内公共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烟。除了对吸烟当事人施以处罚外,还规定对控制吸烟场所经营者、管理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,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
2019年,新修订的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》开始实施。此次监管处罚力度的升级,也让深圳创造了多个“全国第一”:开出全国首张非法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罚单,罚款高达3万元;开出首张针对网吧的“禁烟罚单”,罚款3万元,同类罚单中全国最高;开出内地首张电子烟罚单以及首张电子烟实体店罚单;推出全国首个控烟“电子眼”,通过控烟环境监测器,24小时监控室内烟味。

嘉宾:

要科学立法更要严格执法

市人大代表、市律师协会会长田学东认为,吸烟是个人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习惯,加上全社会对这种习惯的容忍度较高,在公共场所控烟有一定的难度。有时即使大家注意到了有人在吸烟,但为了避免冲突或者出于其他种种原因也不制止。

田学东表示,目前,在珠海市内某些公共场所设立一些禁止吸烟的规定,还是很有必要的。但是,在全市的范围之内设立统一的控烟标准,可能有点难,也有点不切实际。在商场、车站、码头等不同的公共场所,可以根据各自的人流量情况来设置控烟标准,可能更加实际一些,执法也更加容易操作一些。

田学东指出,要真正实现严格控烟,就需要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加大执法的力度,有人在控烟的公共场所吸烟时要有人敢去管、有人会去管、有人能把他控制住,如果吸烟的当事人不听劝阻可交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,形成全民监督的控烟机制,达到共治、共管的效果。

田学东表示,控烟条例“只要想执行并不难”,香港、澳门的控烟工作起步都比珠海晚很多,但是港澳控烟的处罚力度很大,哪些场合禁止吸烟、处罚标准等警示标志十分醒目,执行的效果非常好。珠海的景点比较多,城市阳台、情侣路沿线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,只要肯执行,只要大家有这种意识,是可以做到的。刚开始控烟的时候,大家可能不接受,但是等大家习惯了之后,看到别人在控烟的公共场所吸烟,即使是有吸烟习惯的人也会去制止。

市政协委员张金宝认为,要达到严格控烟的效果,需要进行一些改变,通过加大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的宣传,把吸烟的危害告诉大家,帮助“烟民”克服抽烟的习惯,或者将吸烟的行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。

张金宝认为,《征求意见稿》涉及的部门众多,给人“九龙治水”的意味。他认为公共场所控烟应该分步推进,先把室内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的控烟工作做好。如果针对室外公共场所的控烟规定过于宽泛,万一执行不了可能伤害到法规的“威严”。此外,他还建议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的“天眼”等技术手段,助推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,通过调集相关影像证据让违反控烟条例的行为无所遁形。

田学东认为,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“各扫门前雪”并无不可,各责任主体“把自己门前的雪扫干净了,雪就没有了”。同时,《征求意见稿》针对一些责任主体不明确的公共场所,规定由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管理,有了这项“兜底”措施,不用担心各责任主体相互推诿、谁也不管的情况。

田学东也建议,除了加大处罚之外,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控烟宣传,形成公共场所主动不吸烟的社会氛围。

文字:郑振华 图片:曾遥 编辑:唐祺珍 责任编辑:宋显晖
“纸上”要严,“街上”也要严!《民生新观察》关注公共场所控烟话题
珠江晚报 2023-05-30 12:42

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。为有效控制公共场所吸烟行为造成的危害,保障公众健康,提高城市文明和国际化水平,日前,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发布《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拟在室内公共场所和10类室外公共场所实行禁烟。

随意吸烟的行为到底如何杜绝,如何监管?控烟措施如何才能不只是“纸上最严”?本期《民生新观察》节目邀请市人大代表、市律师协会会长田学东和市政协委员张金宝走进演播室,共同探讨相关话题。

市人大代表田学东(中)和市政协委员张金宝(左)做客演播室,探讨公共场所控烟相关话题。

走访:

公共场所吸烟行为随处可见

近日,记者走访了我市几家商场发现,这些属于室内较为密闭的场所,在消防通道的楼梯间设置了吸烟室。但“烟民”却不在吸烟室里吸烟,而是散落在楼梯台阶上“吞云吐雾”,对张贴在吸烟室门上“禁止在吸烟室外吸烟,违者罚款500元”的告示视而不见。在一些相对老旧的商场和农贸市场,有人更是直接在室内就叼着香烟,旁若无人地走到哪儿吸到那儿。

走访中,记者在公交车站、医院门口、情侣路旅游景区等几类人员较为密集的室外场所,都发现不少市民吸烟的现象。

对此,部分受访市民表示,无论是在室内还是室外公共场所吸烟,对自己和他人健康都是有害的。尤其是未成年人,如果被动吸入“二手烟”,对他们的成长很不利。因此,带孩子去一些密闭场所就会担心有人抽烟。

有的受访市民表示,严格控制吸烟是一座城市文明的标志之一。珠海作为旅游城市,更应该在严格控烟方面走在前列,向一些国际化大都市看齐,营造更加宜居的环境,吸引更多人来珠海旅游、定居。

也有受访市民认为,抽烟是个人行为,不少人都有抽烟的生活习惯,控烟不能“一刀切”。在一些密闭的空间必须严格控烟,不能因为有人抽烟影响到不抽烟人士、孕妇、儿童等人群;但是,在一些开放的空间,应该给吸烟的市民提供一些场所,满足他们吸烟的需要。

立法:

10类室外公共场所拟禁止吸烟

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我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拟实行政府主导、分类管理、场所负责、公众参与、社会监督的原则。

《征求意见稿》拟在室内公共场所和10类室外公共场所实行禁烟,如“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、教学、培训、活动服务的机构、场所的室外区域”“医疗卫生机构、文博单位、公园、旅游景点等场所非吸烟点的其他室外区域”“海滨沙滩、海滨浴场、情侣路沿线绿道及人行道”等。

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,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个人,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,可以处50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处以200元罚款,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;情节严重的,处以500元罚款。同时,《征求意见稿》还明确了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,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,通报批评并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
参照:

国内多地加快控烟步伐

近年来,我国部分城市控烟立法步伐加快,多地陆续修订或出台控烟政策。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西安等地都已逐步实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,在科学立法的同时,加强执法监管力度,控烟成效明显。

2010年3月1日,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正式施行。这是世界卫生组织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在我国生效后,大陆地区首部省级人大颁布的控烟地方法规。2017年3月该条例修订,实现室内全面禁烟。2022年10月,该条例再次修订,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。数据显示,控烟立法以来,上海市成人吸烟率连续11年呈下降趋势至19.4%,提前达到“健康中国2030”目标任务。2015年6月,《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》正式实施,成为北京“史上最严控烟令”。条例明确规定,室内全面禁烟,且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、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、体育场、儿童医院等场所的室外区域,均为禁止吸烟区域。数据显示,《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》实施后,北京市职工因急性心肌梗死和脑卒中入院人数当期分别即刻下降5.4%和5.6%,其中脑卒中的增长趋势每年减缓15.3%。

2018年11月,被称为西安史上“最严控烟令”的《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》出台。该办法规定,室内公共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烟。除了对吸烟当事人施以处罚外,还规定对控制吸烟场所经营者、管理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,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
2019年,新修订的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》开始实施。此次监管处罚力度的升级,也让深圳创造了多个“全国第一”:开出全国首张非法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罚单,罚款高达3万元;开出首张针对网吧的“禁烟罚单”,罚款3万元,同类罚单中全国最高;开出内地首张电子烟罚单以及首张电子烟实体店罚单;推出全国首个控烟“电子眼”,通过控烟环境监测器,24小时监控室内烟味。

嘉宾:

要科学立法更要严格执法

市人大代表、市律师协会会长田学东认为,吸烟是个人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习惯,加上全社会对这种习惯的容忍度较高,在公共场所控烟有一定的难度。有时即使大家注意到了有人在吸烟,但为了避免冲突或者出于其他种种原因也不制止。

田学东表示,目前,在珠海市内某些公共场所设立一些禁止吸烟的规定,还是很有必要的。但是,在全市的范围之内设立统一的控烟标准,可能有点难,也有点不切实际。在商场、车站、码头等不同的公共场所,可以根据各自的人流量情况来设置控烟标准,可能更加实际一些,执法也更加容易操作一些。

田学东指出,要真正实现严格控烟,就需要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加大执法的力度,有人在控烟的公共场所吸烟时要有人敢去管、有人会去管、有人能把他控制住,如果吸烟的当事人不听劝阻可交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,形成全民监督的控烟机制,达到共治、共管的效果。

田学东表示,控烟条例“只要想执行并不难”,香港、澳门的控烟工作起步都比珠海晚很多,但是港澳控烟的处罚力度很大,哪些场合禁止吸烟、处罚标准等警示标志十分醒目,执行的效果非常好。珠海的景点比较多,城市阳台、情侣路沿线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,只要肯执行,只要大家有这种意识,是可以做到的。刚开始控烟的时候,大家可能不接受,但是等大家习惯了之后,看到别人在控烟的公共场所吸烟,即使是有吸烟习惯的人也会去制止。

市政协委员张金宝认为,要达到严格控烟的效果,需要进行一些改变,通过加大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的宣传,把吸烟的危害告诉大家,帮助“烟民”克服抽烟的习惯,或者将吸烟的行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。

张金宝认为,《征求意见稿》涉及的部门众多,给人“九龙治水”的意味。他认为公共场所控烟应该分步推进,先把室内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的控烟工作做好。如果针对室外公共场所的控烟规定过于宽泛,万一执行不了可能伤害到法规的“威严”。此外,他还建议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的“天眼”等技术手段,助推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,通过调集相关影像证据让违反控烟条例的行为无所遁形。

田学东认为,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“各扫门前雪”并无不可,各责任主体“把自己门前的雪扫干净了,雪就没有了”。同时,《征求意见稿》针对一些责任主体不明确的公共场所,规定由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管理,有了这项“兜底”措施,不用担心各责任主体相互推诿、谁也不管的情况。

田学东也建议,除了加大处罚之外,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控烟宣传,形成公共场所主动不吸烟的社会氛围。

文字:郑振华 图片:曾遥 编辑:唐祺珍 责任编辑:宋显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