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晓军不再担任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

7月31日,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,免去陈晓军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

编辑:庞晓丹 责任编辑:丹梅
陈晓军不再担任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
南方 2024-07-31 10:24

7月31日,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,免去陈晓军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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